线性LOGO和纸上画的简笔画不一样,为方便应用和辨识,我们可以调整不同的粗细,选择最合适的品牌调性的粗度,并不是根据元素去选择粗细。另外,在线条粗细的调整时,结构不是一成不变的,我们需要确保视觉上不会因为线条加粗产生拥挤,保持舒适。
设计与美术不同,因为设计即要符合审美性又要具有实用性、替人设想、以人为本,设计是一种需要而不仅仅是装饰、装潢。设计没有完成的概念,设计需要精益求精,不断的完善,需要挑战自我,向自己宣战。设计的关键之处在于发现,只有不断通过深入的感受和体验才能做到,打动别人对与设计师来说是一种挑战。设计是科技与艺术的结合,是商业社会的产物,在商业社会中需要艺术设计与创作理想的平衡,需要客观与克制,需要借作者之口替委托人说话。
在标志设计中,一般多采用形象化的设计方法。这种概括性的象形是指一种或一组具体形象在整体上勾画出对象的轮廓,或局部地突出某种典型形象,使受众在视觉上直接把握所指称的对象 ,并理解其中所包含的意义。它的特点是直接摹写客观对象的视觉形象,仅作一些简化和压缩性的处理 。
标志是一个图形符号,具有独有、简洁的特征。只有将内容与形式、简洁美与独特美相统一,才能使logo更具有生命和活力。一切设计作品都是围绕美而展开的,一个设计作品如果失去了艺术美感,同时就会失去它的魅力,就起不到吸引人的作用。标志是大众传播符号,是一种以精练的视觉形象传达特定信息的图形符号,并将该视觉符号中所承载的内容、信息、观念传达出去,达到形象识别的目的。
LOGO设计不仅是实用物的设计,也是一种图形艺术设计。它与其它图形艺术表现手段既有相同之处,又有自己的艺术规律。它必须体现前述的特点,才能更好地发挥其功能。由于对其简练、概括、完美的要求十分苛刻,即要成功到几乎找不至更好的替代方案的程度,其难度比之其它任何图形艺术设计都要大得多。设计应在详尽明了设计对象的使用目的、适用范畴及有关法规等有关情况和深刻领会其功能性要求的前提下进行。
标志除造型以外,还要有代表企业形象的专门色彩作为标准色。为了保持色彩的纯粹性和独特性,避免色彩使用中的偏差,在设计中必须严格表明色彩的参数,按印刷色谱标明C(青色),M(红色)、Y(黄色),K(黑色)的具体参数。将标志色彩的色相、明度、纯度用科学的数据表示出来,以便在品牌推广中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地反复使用。
在VI系统中,标志设计、画册设计、包装设计等执行的不仅仅是行政以及管理的工作,更体现在专业性的技术型工作,在企业不断发展中能够起到很好的视觉传播效果,为企业品牌树立起到很大的宣传作用。VI视觉设计效果是否成功取决于VI系统中应用部分在社会中宣传效果,企业只有不断争取宣传机会,开拓不同的宣传媒体,才能更快的树立企业品牌。品牌指一个企业的标准、名称、符合等元素,品牌是这些元素的组合,企业品牌能够方便消费者与同行之间进行区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