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师开始工作时,他预先就知道要达成什么目标。他由一个目的、一项计划、一个客户或一份合同驱动。设计师的驱动力则是想象力。设计需要达成某种功能,艺术则不需要设计以结果为导向,艺术则不必主要区别源自工作的目的。虽然这些相似点令人非常着迷,有时候也让人困惑,不过这两个学科的用途惊人的明确。很多人将视觉艺术与设计混为一谈,原因是它们有诸多相似点。艺术与设计都需要巨大的创造力、对于美感与风格的敏锐感知、情商,还有通过视觉媒介讲述故事的能力。
产品外观的重要性正在提升。将产品设计放在首位的公司迅速崛起,恰恰证明了这个观点——比如交通领域的Uber、银行业的Virgin,或是 Snapchat对沟通产生的影响。可用性曾经是唯一必须的特征,如今用户期望的是,高效满足他们需求与惊人的视觉感染力兼备的产品,这就是他们与注重设计的品牌频繁接触的结果(看看苹果的各种产品)。用艺术驱动,用设计诠释,那么对于产品设计师而言,这意味着什么?
随着你更擅长理解用户的情绪和反应,而不需要对方说明,设计流程会变得更简单,你的产品对于用户也会更有吸引力。艺术在产品设计中的角色,就是准确理解、然后在产品中引导用户的情感状态。某种程度上,设计师必须像艺术家那样思考。没有这两者的协力,用户对你产品的感受可能会受到损害。往往会达到令他们统统抛弃的程度。他们得有条理地运用一个富有想象力的创意,将其转化、诠释为一种无形的完美。设计任何新产品或新功能点时,一定的艺术思维是必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