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的艺术作品。除了完美的艺术语言、动人的艺术形象,还有深刻的艺术意蕴。艺术语言、艺术形象是“形”,艺术意蕴是“神”。“形”是“神”生成的基础和前提,是外在的,提供了形式美感的具体特征,是内在意义借以表达的方式“神”是内在的,提供了普遍的现实意义,是“形”的升华,是艺术设计所追求的最高境界,同时也是设计作为实用艺术在精神功能方面的最高体现。 图形设计中的意境创构与“以形写神”的审美追求有异曲同工之妙,集中审美特点和诗意情感的表达是优秀设计作品的特征,意境深远的作品具有较强的艺术感染力,可以使受众与设计师产生心灵上的共鸣,“形”由此便上升到“神”的境界,图形设计的意境创构也就得以实现。
设计作品的“神”是设计师根据主题表达的需要,运用美学原理对“形”等视觉元素进行艺术化的设计和表现,赋予新的意象。这种经过艺术加工后的意象,在有限的艺术形象中体现出无限的神韵,是对意境的追求,既具有审美特征,又具备某种精神上的内涵(如某种观念、文化、审美情趣等),能被人所接受,还能引人联想,发人深思,给人们以教益。在造型艺术领域里,形象的精神面貌与内在生命,总是表现在可视的外形上,精神必须通过准确巧妙的外形塑造方能得到表现。“以形写神”就是要通过艺术语言传达出一定的气氛、趣味、境界、格调,体现出一种审美愉悦和审美功能。
形是所有视觉元素的根本。对于图形而言,依据对比统一、对称均衡等法则组合而成的图形形式美以及由联想、比喻、象征等组合而成的意味深长的图形意境美,两者缺一不可。图形设计的最终意义是传达信息和交流情感,接受和认可是艺术境界的完成阶段,也是意境创造的现实目的。艺术意境的创造,必须经过作者与欣赏者的思想交流与精神共鸣,才能达到情真意切、感人肺腑的理想效果,这就决定了意境的创构和真正实现是由设计师和受众(观者)共同完成的,设计师采用恰当的艺术手法营造富有情调的形态语言和富有意味的形式,观者和消费者调用自己的生活经验、审美体验及创造性能力,以联想和想象来解读设计,去发现和感悟设计所传递的深邃内涵和艺术境界。
联想作为艺术构思中形象思维和传达作品“神韵”的重要环节,主要有以下几种:
形与形的联想。自然界中,有许多事物属性不同,所表达的意义也千差万别,但它们的外在形态却非常相同或相似,如脸、苹果、地球等都呈现出圆形。有些设计,需要用不同的形态综合表现含义,相同或相似形有利于进行同构,使得图形的结构关系显得融合性更强。
事与事的联想。世间万物相互之间多少有些联系,我们平时经常以一件事比喻另一件事,以一种情况说明另一种情况。
意与意的联想。有许多事物,在其“意”上往往有共性。如天空、大海、平原等可以引申出广阔、宽广、无限等意;从火车飞驰、小树生长、火箭上天等可以感悟前进、发展、上升等意。在生活中,人们对于某些事、物、概念有约定俗成的定势,并且深入人心,人们对一些形象及其象征寓意更能心领神会并熟记于心。
具象表现是图形设计常用的手法之一。随着对写实性绘画或艺术摄影等现代艺术的表现手法的吸收,通过表现客观对象的具体形态,传达图形设计以“形’写“神”的追求为设计师广泛运用。具象表现反映了自然形态的美,具体应用时使人对宣传对象产 生信任感。具象表现手法本身的体现形式颇为丰富多彩,如线描、水墨、剪纸、卡通或漫画形式等,此时的图形表达着重强调两点:①重特征,比如花卉,要仔细观察花头、枝、叶、苞、蒂、萼的特点以及向心聚散的形态结构;②重气质,利用取舍、简化、夸张、拟人、幽默等手段,加以丰富的想象,寄情于形,达到形神合一,表现出完美的形态和特定的气质,使其各具意态,或亭亭玉立,或洁白如玉,或雄厚有力,或小巧玲珑,比如表现动物的胖瘦、高矮、机灵、聪明、凶猛、温和、贪婪、傲慢等,关键是求“变”,要大胆设想,巧思细琢,要高度概括,形神兼备。
抽象表现是相对于具象表现而言的,它不受客观具体形象的束缚,甚至完全摆脱具象,运用几何化的点、线、面及圆、方、三角形进行“形”的组合和创造,通过对形式美的追求来表达主题。
有的观者或消费者对艺术画面的欣赏和遐想甚至会远远超过设计师所要表达的思想感情,由此,设计的意境便悄然形成,图形由“形”到“神”的转变也得以实现。可见,人在意境生成过程中起了关键性作用,画面形象需要通过人的创造、想象,加以感悟、体味,突破“实景”(实形),由人的思绪流动生成的无穷无尽的意韵时空,呈现出“景外之景,象外之象”,是只能由心灵体会的“心境”。此时,人们获取信息的同时又得到了审美的愉悦和享受,这也是“设计以人为本”的真正意义所在。
图形设计是一种意象设计。“立象生意”是图形设计的宗旨,其过程就是艺术构思的过程,达到奇思妙构的境界就能实现图形设计以“形”写“神”的终极目标。图形的意境形成首先是由设计师根据“意”(内容、主题、审美追求等)利用形式法则创造出可视的艺术形象,通过这个形象直接或间接对“意”的内涵进行表现或象征,受众再通过图形的组织结构、视觉感应引发联想,产生心理效应,得到“意”的内涵和美的意蕴,从而完成以“形”写“神”的追求。
图形本身有时并不能完全传达具体的信息,只能以形态来象征(暗示)某种与主题有密切联系的精神、意念和物质,图形最终是通过人们的视觉经验来创造联想契机,使消费者产生与商品有关联的遐想。象征和联想贯穿了设计的全过程,是艺术构思的重要环节,也是图形设计意境创构的主要手法,其在艺术构思中的充分展开能使人意识到的不应是图形本身,而是它所暗示的普遍性意义,一种潜意识的共性。
运用抽象表现手法,表达一定可视的具体,实际上是从人的心理角度出发,从具体的特殊的形象当中。抽取出其美的共性,综合成一种能在人的精神上起美感作用的形式符号,来暗示某种与主题有密切联系的精神、意念和物质,如点有一种视觉张力,能集中人的视线;直线有高耸、上升感曲线给人以优美、柔和感等等。本文来源于南京VI设计公司
抽象图形由于不是具体的自然形,因而适应性强,有着具象不可比拟的丰富的信息量和哲理,对于表现文化内涵、审美意象、心里感觉、价值取向等只能意会而不可言传的东西有着明显的优势。抽象图形虽然简单却具有深邃的抽象含义,易于内涵的想象和深求,给人以含蓄的意境,所谓“言有尽而意无穷”。 抽象图形作为“形”的体现的另一种形式,是符号化的视觉语言,形式简练、典型、单纯,组织构成规范、严谨。富于条理性,符合现代审美的需要,在准确传达信息的同时,图形本身也留给人深刻的印象和美的享受,所以说抽象表现也是图形设计以“形”写“神”诉求实现的重要路径之一。 现代心理学已经论证了人对客观事物“形”的感知具有选择性。对于没有具体形象或很难找到具体形象的事物、语言或概念,为了能使其形象化、具体化,就必须创造抽象形式的点、线、面,主观而理性地处理点的大小、疏密以及线的粗细、曲直和面的位置与空间等各种状态,还要充分运用审美观点、视觉心理、设计原则,通过秩序美、韵律美、矛盾空间的趣味美和空间结构美构成抽象的图形。